青海省建新监狱民警李继斌被认定为省部级劳动模范
3月20日,经青海省总工会认定,青海省建新监狱李继斌同志为省部级劳动模范,正式纳入省部级劳模管理。
李继斌,男,汉族,出生于1978年7月15日,四川省达州市大竹县人,中国共产党员,1995年12月参军入伍,2007年11月复转至建新监狱工作,现任职务青海省建新监狱九监区监区长。在建新监狱工作以来,李继斌同志认真践行监狱警察光荣职责,始终扎根监狱工作一线,挥洒着无悔的青春和热情,用实际行动诠释了“平凡、敬业、忠诚”的监狱警察本色。
建新监狱九监区是全省唯一关押未成年服刑人员的监区,未成年人身份的特殊性,使未成年犯监区成为社会聚目的焦点。李继斌作为九监区监区长,面对巨大的工作压力,始终保持头脑冷静、思路清晰。针对未成年服刑人员的特点,他将自己的职责做了三个定位:第一个职责定位为“家长”;第二个职责定位为“教师”;第三个职责定位为“管理员”。李继斌同志舍小家顾大家,忘我工作,在他的带领下,九监区连续6年获得监狱级先进单位、连续4年获得监狱先进党支部、2016年省监狱局先进基层党组织、2014年获青海省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先进单位、2015年获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先进单位荣誉称号。2008以来,李继斌连续3年公务员考核为优秀,荣立个人“二等功”“三等功”各一次,荣获监狱级先进个人4次、局级先进个人1次、省部级先进个人1次,2016年12月30日,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、司法部授予“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工作者”荣誉称号,2017年1月,被监狱管理局评为优秀人民警察。这些荣誉背后,倾注了李继斌同志对工作的执着、对事业的热情,无不折射出他甘于奉献、忠贞不渝的人生轨迹。
劳模就是一面鲜明的旗帜。随着“两学一做”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,监狱要深入开展向劳动模范、先进工作者学习活动,在狱内营造学先进、比先进、创先进的良好氛围;营造尊重劳模、关心劳模、学习劳模、争当劳模的良好风尚;学习他们爱岗敬业、争创一流、甘于奉献的劳模精神,以更加扎实的工作作风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发光发热,为监狱事业的进一步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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